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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基层公共卫生“两卡制”系统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升级改造硬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10 浏览次数:589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裕安区基层公共卫生“两卡制”系统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升级改造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裕采J2019H1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28日
采购日期: 2019年4月8日15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新辰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162号安徽国际商务中心A-1205室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壹万元整(111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裕安区基层公共卫生“两卡制”系统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升级改造硬件采购(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锋 黄红兵 罗小明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方式:17705648166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13956111119
公告期限:2019年 4 月 10日至2019年 4 月 1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770564816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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