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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19年万佛湖镇白洋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5 浏览次数:4306
关于“舒城县2019年万佛湖镇白洋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舒城县2019年万佛湖镇白洋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341523001001001001 )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3.5.2要求: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6年7月~2019年7月),2019年未结束,企业只有到2018年底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请问是否只需提供2016年到2018年三年的即可?
答复:“投标人须知前附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6年7月~2019年7月)”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6年1月~2018年12月)”
问题2: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根据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 年版)格式要求,已经取消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请问本次招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是否可以不做要求?
答复:取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格式)”的要求。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10.4要求:原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请问投标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需要提供的原件进行提供,其他资格审查原件可以不提供?
答复:资格审查原件也需要提供。
以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特此通知。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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