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22 浏览次数:891

舒城县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3001001086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工程(一标段)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城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西路

六、项目类型:o工程类   √ 服务类   o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包含:龙津大道(七门堰路-三里河路)、飞霞文化广场、南关桥、飞霞市场内、龙头塔、安合路(南关桥至河口大桥)、梅河东路(合安路至孔集方向)、老舒三路(孔集方向、包括三角尖)、广厦路(桃溪东路至仁和路)、溪滨北路(梅河路一中桥至春秋路桥)、溪滨南路(梅河路一中桥至一鼓楼街桥)、老地税局(梅山南路一鼓楼街桥)、鼓楼南街(南溪路至桃溪路、包括古瑜春桥两侧绿地等)、大黉水巷(梅河路至南溪路包括金源步行街、教委巷)、飞霞路(梅河路至南溪路)、东门路(龙津大道至中大街)、梅河路(建行至合安路)、舒城中学门前(七门堰路至舒城中学)、南溪路二期(春秋路至龙津大道)、南溪路一期(春秋路至龙津大道)、南溪路(供电公司段)、南溪路游园一【南溪路北侧(春秋路至高峰路段)】、南溪路游园二、三【南溪路北侧(高峰路至万佛路)】,总投资2852514.08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服务期限:34个月{其中南溪路二期(春秋路至龙津大道)服务期限为30个月;南溪路游园一【南溪路北侧(春秋路至高峰路段)】、南溪路游园二、三【南溪路北侧(高峰路至万佛路)】服务期限为32个月}。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舒城县外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有记录披露期或限制行为期且在期限内,含舒城县外记录),均可以参加报名;(2)需提供企业近四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年(含)以上的公共绿地养护管理业绩或合同金额100万元/年(含)以上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不少于2年)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份(共12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18年8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12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且符合执业年限要求,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4)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四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年(含)以上的公共绿地养护管理业绩或合同金额100万元/年(含)以上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不少于2年)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十二、招标范围:舒城县城区内绿地养护。

十三、标段数:3个标段;投标人可参加3个标段中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22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1、《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ct.org.cn      

2、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

3、《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19年9月12日0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o总价中位值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项目报价上限1000万元及以上开标现场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参加开标会;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社保要求与项目负责人一致)。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9月23日17 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9年  8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9年 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

7、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预缴)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8、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9、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1、招标人: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股长

联系电话:17756407878  0564-867720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3865788893 0564-3226108

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