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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毛坦厂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第1包(幼儿园教学及功能室设备)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浏览次数:581
一、项目编号:MC-202012004-1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毛坦厂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第1包(幼儿园教学及功能室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凯瑞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人民路52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柒万贰仟贰佰陆拾伍元整(¥107226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名 称:金安区毛坦厂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设备采购第1包(幼儿园教学及功能室设备)
品牌(如有):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向楠、张纯寿、许全能、李武松、王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毛坦厂中学实验学校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联系电话:0564-3966899,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19 楼)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
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毛坦厂中学实验学校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
联系方式:0564-396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 25 号楼 12 层
联系方式:0564-3226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322610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安市毛坦厂中学实验学校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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