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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周集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8 浏览次数:609
一、项目编号:HQZFCG-2020130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周集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麦迪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翁路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陆万陆仟元整(96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霍邱县周集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报价单
规格型号:详见报价单
数量:详见报价单
单价:详见报价单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慧玲、白芳、张祥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608015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霍邱县周集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 霍邱县周集镇
联系方式: 13966294581(张院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25号楼12层
联系方式:0564-3226108(赵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院长
电 话:13966294581
霍邱县周集镇中心卫生院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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