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与儿街镇2019年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联合台账项目I标段、II标段 、III标段评标办法更正说明

发布日期:2019-09-24 浏览次数:4357

关于“霍山县与儿街镇2019年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联合台账项目I标段、II标段 、III标段”评标办法更正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评标办法:合理低价”,现更正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原招标文件中“一、投标须知第20项评标和评标办法(低价中标),第20.1项本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方式,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更正为“20、评标和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0.1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给予符合性通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取消该投标企业投标资格,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事先公布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均定为废标,其商务部分不再评审。

20.2对投标单位有效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首先评审商务标有无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0.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0.2.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评审中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的继续进行。

20.4经校核并修正后的报价最低且认为其报价不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次低者确定为中标备选单位。若投标企业报价相同,经评审判定均不低于成本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备选单位。

20.5低于成本价的判定方法

评审因素
评 审 标 准
投标报价总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过低时,需评审其总价是否合理。

合理值的确定: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但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数的95%的除外,按低于成本价判定。


主要项目综合单价评审

(1)投标报价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0%以上;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清单项目缺漏,缺漏项总额(多算或多报总额不得抵消缺漏项目总额)累计占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5%以上;

(3)人工工日单价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4)需评审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主要材料消耗量5%以上,且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中相应材料消耗量平均值3%以上;

(5)材料、设备暂估价未按要求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6)管理费、利润投标费率低于0%;

(7)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的费率,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8)投标报价中税金的费率,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

降低报价的证明材料的评审

投标的施工企业,能提供以下报告和证明材料,充分说明可以低于上述判定规定的理由者,并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理由成立的,可视为有效。

(1)提供该施工企业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一个类似工程(结构特征和规模相似)的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该工程结算价出具审价报告,表明该企业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了工程施工,并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2)应提供该企业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能提供企业由于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管理办法,从而降低工程成本的相关材料。

(4)能提供货物采购合同、发票等可信的证据,以证明其采购到的材料、设备单价低于第1条(1)款规定的价格的。

(5)能提供其他有关降低企业工程成本的分析报告和证据材料。

(6)投标单位应确保以上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招标人将保留对上述证明材料留存并调查取证的权利。

以上证明材料应在商务标中有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20.6评标方法  

20.6.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评审结果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相等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更正说明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