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考试巡查设备制造商资格预审通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6 浏览次数:614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安区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C-201901008

招标方式:资格预审

预审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15日

预审日期:2019年2月25日

预审通过制造商名称: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恒生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预审通过制造商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武侯新城管委会);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56号中关村环保科技园地锦路7号院9号楼;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0号高新东方科技园3幢2楼

中标金额: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项目核心设备为互联互通测试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曹定沛、杨孝培、周先存、徐科、戴皓、范文广、荣先丙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地址:南屏路与安丰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30564900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25号楼12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64-3226108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收费标准

公告期限: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7日(1个工作日)

若预审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25号楼12层,联系电话:0564-3226108。

若预审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预审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