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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行政中心视频融合项目资格预审通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8 浏览次数:704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安区行政中心视频融合项目
项目编号: MC-2019010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1日
采购日期: 2019年2月28日9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
成交金额:148800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项目监控设备安装,管道预埋,路面破除、修复等,并在金安区内提供长期的运营与系统保障服务。
评审委员会名单:符浩、刘洪涛、荣磊、向楠、徐科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
联系人:荣主任
联系方式: 18919716556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25号楼12楼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 0564-3226108
收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3 月 1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25号楼12楼,联系电话:0564-322610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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